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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绩效劫薪”败诉

来源:精诚团结网-工人日报
2026-04-28 12:29:42

图/王鹤 文/马建磊

据《工人日报》报道,某发薪日前夜,某物业公司经理小陆被企业以“不签影响薪资”相逼,签订《物业费收缴确认书》。因未完成物业�%收缴率,其月薪𱐍万余元骤降�元出头,缩�%。法院审理认定,该公司此举系转移管理责任,判约定无效。

法律是维权“坚盾”。企业深夜逼劳动者签确认书,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“薪酬需协商一致”原则;单方降�%,远超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的“扣款不超月�%”红线。该案的法院判决明确,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“绩效劫薪”行不通。

证据是胜诉“锐矛”。小陆凭业主投诉记录、同事微信记录等“铁证”维权成功,既维护自身权益,更给大家提了个醒:遇到用人单位胁迫签约、无故降薪时,勿信“口头承诺”,要迅速固定证据;一旦权益受损,要果断通过仲裁、诉讼合法维权。

劳动者维权并非孤军作战。以法律为盾、证据为矛、社会监督为援的三方合力,可促监管部门纠治企业“霸王条款”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,最终抵御“绩效套路”,守护劳动者的血汗钱,实现劳有所得。

责任编辑:精诚团结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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